本招标项目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项目对现有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和8万吨/年甲醇驰放气制合成氨进行改造,以现有20万吨/年甲醇装置的50000Nm3/h焦炉煤气为原料,利旧改造甲醇装置的湿法脱硫、气柜、焦炉气压缩、精脱硫等生产系统和循环水、火炬排放等生产辅助设施,新建装车、变换、脱碳、精净化、干燥、膜分离、压缩、空分制氮等生产系统和变配电室、机柜间、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场地平整、围墙、挡墙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工程,建设一套50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装置,生产的SNG送峰峰矿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网,膜分离产出的富氢气和空分制氮产出的低压氮气送到现有8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变压吸附和氮气压缩工序生产液氨。同时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装置处于备用状态,可与SNG装置实现停车切换;
2.1.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正式进场开工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结束;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成果的审查、设备及材料进厂验收、建安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设备联合试运转等全过程监理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质量验收、环保专项验收、安全验收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合同,在设计及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环保进行控制,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还包括与工程相关的一切外部条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A、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B、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C、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监理项目。2022年3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亿元及以上化工类EPC总承包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同时具有6年以上化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D、2022年3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化工类EPC总承包项目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监理合同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和业绩内容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9日9:00时至2025年3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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