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脱硝催化剂(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脱硝催化剂(三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1002030186740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规模为1000t/d,年处理36.5万t,并预留二期500t/d扩建空地。设2条500t/d垃圾焚烧线(焚烧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和1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脱硝催化剂预计约375吨,最终以实际生产需要交货数量为准。总氮含量大于31%;还原态氮大于30%;氧化态氮小于0.1%;外观:颗粒型;颗粒型药剂的粒度分布要求在1.0-4.5mm范围内。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期1年。卖方应于每次接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送货到买方指定位置,并负责卸货。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大麻森乡安辛庄村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2.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须具备相应产品的制造能力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2.3 投标人需提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4 投标人需提供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2.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2.1 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有资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脱硝催化剂检测报告,化验报告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今并符合本采购技术主要指标要求。2.2.2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到2025年04月03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0042019200063939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大麻森乡安辛庄村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B座 |
联系人:王占彬 | 联系人:袁超 |
电话:0318-5179070 | 电话:010-68777764 |
邮箱: | 邮箱:yuanchaocweme@163.com |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脱硝催化剂(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脱硝催化剂(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1002030186740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规模为1000t/d,年处理36.5万t,并预留二期500t/d扩建空地。设2条500t/d垃圾焚烧线(焚烧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和1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脱硝催化剂预计约375吨,最终以实际生产需要交货数量为准。总氮含量大于31%;还原态氮大于30%;氧化态氮小于0.1%;外观:颗粒型;颗粒型药剂的粒度分布要求在1.0-4.5mm范围内。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期1年。卖方应于每次接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送货到买方指定位置,并负责卸货。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大麻森乡安辛庄村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2.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须具备相应产品的制造能力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2.3 投标人需提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4 投标人需提供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2.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2.1 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有资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脱硝催化剂检测报告,化验报告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今并符合本采购技术主要指标要求。2.2.2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到2025年02月28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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