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心医院中医科艾灸烟雾净化系统项目
2、项目类型:货物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9万元
4、项目采购数量:1套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
二、采购需求
为中心医院(明堂院区)中医科采购艾灸烟雾净化系统一套,该艾灸烟雾净化系统可高效清除烟雾中焦油、苯等有害物质,降低医患呼吸道疾病风险;改善诊疗环境和空气质量,减少医师职业健康危害;避免烟雾污染公共空间,助力中医诊疗中心向规范化、高端化服务模式发展,为广大患者营造健康、舒适的诊疗环境。详情咨询设备科。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
2.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 厂家授权书,代理销售资质(每级供应商均需提供上级供应商的销售授权书);
5.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4年6月20日下午5:30
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1、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临空院区1号楼4楼设备科办公室)(仅接受现场报名);
2、响应服务商需携带以下资料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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