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春县医院的委托,拟对永春县医院净化层流系统和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预算询价,并通过预算询价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最高控制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永春县医院净化层流系统和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2 技术和服务要求 | 2年 |
注:投标人对技术服务要求或现场踏勘有疑问的可联系:郭先生0595-27000062。 |
二、报价要求
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本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总承包,含员工工资、管理费用、福利费用、工具费、易耗品、修理费、税金、员工保险及符合本项目要求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三、报价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价单(三份)
②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三份)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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