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效的通知》(浙水河湖[2024]22号)和《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将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Ⅰ标段(围堰3、4)涉河涉堤批复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Ⅰ标段(围
文章推荐:
《白云鄂博多金属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集成示范》—课题五“硫酸稀土浸出液碳酸氢镁沉淀转型与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及示范”项目二氧化碳净化回收系统比选采购(第二次)比选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