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动长江流域宜宾三江新区罗庭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按照项目工作安排和要求,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长江流域宜宾三江新区罗庭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单位参与竞争。
一、招选项目的名称、内容
(一)项目编号: GJJT-ZX-2025-003
(二)项目名称:长江流域宜宾三江新区罗庭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设计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开展河岸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建设总面积46800平方米。二是开展生态拦截沟渠建设,沟渠建设总长度6100米。三是开展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恢复总面积16900平方米。四是建设河口人工湿地净化系统1套,包括建设前置库,生态砾石床,表面流人工湿地。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经招选人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五)工作内容: 完成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工程设计,满足法律法规深度要求。
(六)招选限价:31.25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
注:1.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下浮50%计算,计算基数为2631.0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取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1.0。最终设计费以招选人或招选人认可的第三方审核的建安工程费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若结算金额高于中选价的,则按中选价计取。
2.参选人报价时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参选报价(含税)高于招选最高限价为无效参选。
二、参选人资格
(一)参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选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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