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海事测绘中心海图制作车间及配套设施安全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B-202503-0363
项目名称:天津海事测绘中心海图制作车间及配套设施安全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4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4.767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天津海事测绘中心海图制作车间的消防系统、暖通系统、排水及排烟净化系统进行改造,并更换电梯1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7个月(具体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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