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十堰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节点间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编号:HBXT-2025-1084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十堰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节点间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预算221908.07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节点间系统集成服务,建设内容包括室内墙体、墙面装配服务、供配电设施部署、机房新风净化系统集成服务、综合布线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1.5质保期:2年。
1.6服务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221908.07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人员要求: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注: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技术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2.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违法转包或分包。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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