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18万吨生物质绿色甲醇首期9万吨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邯郸18万吨生物质绿色甲醇首期9万吨项目,项目包含化工和动力岛两部分;其中化工部分:生物质原料储运(气化压块原料厂外加工)、生物质常压循环流化床纯氧气化、净化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空分装置及公用系统和辅助系统;
动力岛部分:全厂电力和驱动蒸汽由2台生物质直燃锅炉-蒸汽轮机发电提供(厂外拉打捆料进厂),锅炉产生蒸汽部分用于化工蒸汽平衡,其余蒸汽用于发电满足电力驱动需求,同时蒸汽平衡由化工区副产和蒸汽轮机抽汽提供,动力岛锅炉主要燃料为生物质散料和甲醇合成气驰放气;
本项目设计产品精甲醇产量:≥11.25吨/小时。产品精甲醇规格高于或等同于国际甲醇生产者和消费者协会(IMPCA)标准要求和(GB 338-2011)《工业用甲醇》标准优等品的要求。
邯郸18万吨生物质绿色甲醇首期9万吨项目占地约322亩,项目计划2025年4月开展基础设计,2025年9月开始详细设计,2025年11月开工,2027年2月中间交接,2027年7月正式投产。
投标人的工作包括运达邯郸18万吨生物质绿色甲醇首期9万吨项目的所有专利或专有工艺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配合招标人进行甲供设备的采购,配合招标人完成政府审批的预评价类、报规报建类手续办理。
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常压循环流化床纯氧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醇装置、空分装置及全厂配套的净水厂、给排水、污水处理(包含中水回用及零排)、废气处理、火炬、供配电及电信、动力岛装置、仪控、厂前区等必要辅助设施。化工部分主要包括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空分装置及公用系统和辅助系统;动力岛部分主要包括生物质直燃锅炉装置、尾气脱硫脱硝装置、汽轮机发电装置及辅助装置等。
化工部分(包含厂前区)装置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和技术服务;
动力岛部分装置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和技术服务;
两个部分的成品设计文件独立成册编制设计文本。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化工园区。
2.5.1 总体策划要求
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4月30日(以实际为准);
计划结束时间:2026年8月31日(以实际为准);
设计周期: 450 日历天。
2.5.2 设计进度要求
(1)自合同签订日期起4个月内完成满足PC招标要求的基础设计文件(含设计专篇)及工艺包编制。
(2)发包人收到基础设计文件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和反馈审查意见,投标人收到审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修改,并提交成品基础设计文件。
(3)详细设计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方通知的日期为准,需在招标方通知之日起11个月以内完成满足现场施工详细设计文件。最终详细设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8月31日。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设计执行期间如遇标准规范版本升级,由双方协商后确定适用的标准规范):
工艺包内容及深度要求应满足《SPMP-STD-EM2001-2016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
《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第1部分:总的部分 DLT 5461.1-2012
《火力发电厂基础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T 5427—2009)
《秸秆发电厂设计规范》 GB 50762-2012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þ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个,份额分配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ca.gov.cn)查询有效。
【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书、认证证书、以及认证证书查询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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