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时57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3月03日09时57分 (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1018202500015
项目名称:2025-2027年生产原辅材料氨水、消石灰采购
采购单位:无锡能之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货物
采购内容:2025-2027年生产原辅材料氨水、消石灰采购;生产原辅材料氨水、消石灰,主要应用于等离子车间烟气净化系统,氨水用于消除烟气中氮氧化合物使用,消石灰用于干法脱酸塔中中和酸性气体。其中氨水、消石灰为车间常态持续消耗辅料,年累计用量大,故申请走年度用量采购,后根据生产需求,及时送货模式。
计划交付时间:
计划交付地点:
采购方式:询比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登陆ecp账号—点击基本信息—资审信息查询)2、资质条件:供货单位必须具有合格的经营资质,并且在有效期内。 1)送货车辆需停放指定地点,执行卸车作业; 2)送货车辆需一并提供送货单、供货单位质量报告; 3)送货人员需落实化学品卸车操作事宜; 4)协助保质期外的辅材的质量分析及原因判定; 5)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1)氨水、消石灰可对人体产生伤害,且化学事故发生率高,故要求送货槽车,必须具有完好密封性以及附属消防设施; 2)送货人员系卸车第一操作人,送货车辆需配备充足,针对送货介质的劳保防护用品; 3)氨水属危险化学品,送货以及卸车人员,必须具备对应化学药剂卸车操作资质; 4)我厂卸车设备有专职巡检、维护人员,设备供电、启用,必须在我司专职员监管下操作,禁止擅自启停设备,自行卸车; 5)送货车辆必须服从司磅人员指挥,执行卸车前后两次过磅,且按要求领用磅单以及厂内化验单。对不予服从厂内指挥行为,我厂有权退货或采取相应处罚措施;3、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接受/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③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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