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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峡、苏只、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鱼类增殖放流及运行的管理招标公告

· 2024-08-23

李家峡、苏只、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鱼类增殖放流及

运行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李家峡、苏只、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鱼类增殖放流及运行管理

A包:李家峡水电站2024年10月-2027年12月年鱼类增殖站鱼类增殖放流及集运鱼运行管理

B包:苏只水电站2025年1月-2027年12月鱼类增殖站鱼类增殖放流运行管理

C包:纳子峡水电站2025年1月-2027年12月鱼类增殖站鱼类增殖放流运行管理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项目编号:

A包:DNYZC-2024-08-01-784-01

BC包:DNYZC-2024-08-01-784-02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峡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李家峡、苏只、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鱼类增殖放流及运行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分为A、B、C三个标包。

★特别提醒:不允许投标人选择性投标,必须对A包、B包、C包同时作出投标和报价。招标人将对A包和BC包分别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一家投标人作为A包的中标人,选取一家投标人作为B包和C包的中标人。

本次招标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三个二级单位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为:李家峡水电站、苏只水电站、纳子峡水电站。

买方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标包

委托方单位名称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合同编号

A

李家峡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峡发电分公司

合同商谈时确定

B

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合同商谈时确定

C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商谈时确定

(5)买方相关信息

序号

实施电站名称

买方现场所在地

距省会距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李家峡水电站

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

距西宁市104km

尹永军

15809732397

2

苏只水电站

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

距西宁市150km

祁子龙

13107525156

3

纳子峡水电站

青海省门源县皇城乡

距西宁市186km

师宏磊

19909782043

项目信息

A包:李家峡鱼类增殖站

2023年4月西北院完成了《黄河李家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专项设计报告》及《黄河李家峡水电站工程集运鱼系统专项设计报告》。对项目做出了规划:(1)李家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建成后,近期放流对象为厚唇裸重唇鱼、极边扁咽齿鱼、黄河裸裂尻鱼3种鱼类,放流规模为20万尾/年,远期放流对象增加刺鮈、拟鲶高原鳅2种鱼类,放流规模为30万尾/年。李家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养殖设施主要分为室内养殖设施和室外养殖设施。室内养殖设施分别布置于亲鱼越冬及催产孵化车间、苗种培育车间;室外养殖设施主要有矩形亲鱼驯化池、环形亲鱼产前锻炼池、矩形苗种培育池、环形苗种锻炼池。增殖放流站主要工作任务是亲鱼的捕捞、亲鱼驯养培育、繁殖期间亲鱼的挑选、人工催产、人工授精、人工孵化、苗种培育、标记放流及放流效果监测评估等工作,现鱼类增殖站设备已安装到位,并完成调试。计划8月30日前完成室外工程(路面、围墙及边坡防护)施工及验收工作。(2)李家峡水电站主要过鱼对象包括黄河裸裂尻鱼、花斑裸鲤、拟鲶高原鳅、刺鮈等,每年4-6月作为鱼类主要过鱼季节,7-8月为兼顾过鱼季节,过鱼规格为80~400mm成鱼。过鱼设施为集鱼系统+转运系统+放流系统方案。集诱鱼建筑物布置于枢纽坝下右岸,采用槽式结构,由驻留池段、集鱼斗段、诱鱼口段组成,包含赶鱼栅启闭机室、集鱼斗启闭机室、拦鱼网启闭机室、拣观察室等。集鱼完成后,集鱼车搭载运鱼箱进行转运至库区码头进行放流,集运鱼系统计划2024年10月30日前具备投运条件。

B包:苏只水电站鱼类增殖站

苏只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始建于2007年,系黄河苏只水电站的配套工程,同时,该鱼类增殖站也是黄河上中游首座鱼类增殖站。增殖站由繁育车间、办公用房、水箱间、室外亲鱼暂养池、室外苗种培育池、流水培育池、换水收集池、曝气水塔、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等设备设施组成。增殖站主要承担黄河裸裂尻鱼、花斑裸鲤、厚唇裸重唇鱼等土著鱼类的驯养和繁殖,增殖站放流规模为28万尾/年。增殖站主要工作任务是亲鱼的捕捞、亲鱼驯养培育、繁殖期间亲鱼的挑选、人工催产、人工授精、人工孵化、苗种培育、标记放流及放流效果监测评估等工作。

C包: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

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于2018年9月投运,增殖站主要承担花斑裸鲤、黄河裸裂尻鱼、厚唇裸重唇鱼和拟鲇高原鳅等土著鱼类的的驯养和繁殖,增殖站放流规模纳子峡电站为5万尾/年(其中花斑裸鲤2.1万尾、黄河裸裂尻鱼2.1万尾、厚唇裸重唇鱼0.3万尾和拟鲇高原鳅0.5万尾),大通河下游五站完成放流2.5万尾/年(花斑裸鲤2万尾、黄河裸裂尻鱼5000尾)。通过放流任务,进一步减缓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保护物种多样性。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设有繁育车间、室外养殖池循环系统、生物净化系统等配套设施,繁育车间设备由育苗系统、孵化系统、半净水孵化系统等设备组成,采用循环水净化系统处理养殖尾水,利用曝气、沉淀、物理过滤、生物净化等手段迅速除去养殖对象(亲鱼、鱼苗、生物饵料)的代谢产物和饵料残渣,净化水质,在少量补充水的前提下循环利用养殖水,进行小水体高密度养殖,鱼类生存环境(流速、流态、温度、水质)高度可控,提高了土著珍稀鱼类繁育成活率。站区内设有一套生物进化池,将养殖废水通过净化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

1.1.2交通条件

A包:李家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的黄河李家峡峡谷中段,公路里程104km。现有两条省级公路邻近坝址通过,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对外公路线路:西宁→平安→牙什尕→李家峡水电站。

B包:苏只水电站位于公伯峡水电站下游约12Km,距青海省会城市西宁150km。

对外公路线路选择:西宁→青沙山→阿岱→群科→苏只水电站。该公路线路为全程高速,交通便捷。

C包:纳子峡水电站位于青海大通河上游末段门源县苏吉滩乡和祁连县默勒镇的交界处,距省会西宁市约186Km。

对外公路线路选择:西宁→大通→达坂山→青石嘴→纳子峡水电站。

1.1.3环境气候条件

委托电站

平均最高气温

最大日温差

月平均湿度

环境温度

海拔高度

李家峡水电站

7.77℃

26.3℃

≤51.9%

-19.8℃~+34.5℃

Ñ2051m

苏只水电站

30℃

20℃

≤54%

-20℃~+25℃

Ñ1900m

纳子峡水电站

9.2℃

17.5℃

≤90%

-34℃~+27.7℃

Ñ3100m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A包:李家峡水电站2024年10月-2027年12月鱼类增殖站及集运鱼系统运行管理包括:1)鱼类增殖站设备运行管理;2)厚唇裸重唇鱼、极边扁咽齿鱼、黄河裸裂尻鱼等土著鱼类的育苗增殖,亲鱼捕捞驯养及育苗放流工作(完成放流20万尾/年);3)集运鱼设备运行管理和黄河裸裂尻鱼、花斑裸鲤、拟鲶高原鳅、刺鮈等鱼类的集鱼、转运、放流工作(完成花斑裸鲤和刺鮈上行过鱼规模最少500尾/年/种,其他主要鱼类的规模300尾/年/种);4)放流鱼类的跟踪监测和放流效果评估。

B包:苏只水电站2025年1月-2027年12月鱼类增殖站鱼类增殖放流运行管理。包括:1)鱼类增殖站设备运行管理;2)花斑裸鲤、黄河裸裂尻、厚唇裸重唇鱼等土著鱼类的育苗增殖、亲鱼捕捞驯养及育苗放流工作(完成放流28万尾/年);3)放流鱼类的跟踪监测和放流效果评估。

C包:纳子峡水电站2025年1月-2027年12月鱼类增殖站鱼类增殖放流运行管理。包括:1)鱼类增殖站设备运行管理;2)花斑裸鲤、黄河裸裂尻鱼、厚唇裸重唇鱼和拟鲇高原鳅等土著鱼类的育苗增殖、亲鱼捕捞驯养及育苗放流工作(纳子峡水电站完成放流5万尾/年,大通河下游五站完成放流2.5万尾/年);3)放流鱼类的跟踪监测和放流效果评估。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A包李家峡水电站

(1)协助做好李家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集运鱼系统竣工验收、设备交接、资料交接等工作。

(2)负责捕捞储备亲鱼(2024年):黄河裸裂尻鱼418尾、极边扁咽齿鱼488尾、厚唇裸重唇鱼467尾,并按比例配备雌雄鱼数量。

(3)负责李家峡水电站厚唇裸重唇鱼、极边扁咽齿鱼、黄河裸裂尻鱼等土著鱼类的繁育工作,完成2025、2026、2027年度60万尾(20万尾/年,即:厚唇裸重唇鱼7万尾/年、极边扁咽齿鱼7万尾/年、黄河裸裂尻鱼6万尾/年,放流规格为5-8cm以上)的放流任务。每年放流2次。6月放流小规格鱼苗、9月放流较大规格鱼苗。鱼苗标记采用荧光标记法及PIT标记法,标记数量按放流数量(10%)执行。

(4)负责亲鱼采集与运输、亲鱼驯养与培育、人工催产繁殖与孵化、苗种培育、饵料培育、鱼病防治和放流等方面工作。

(5)做好鱼类增殖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循环水系统高效安全养殖。

(6)组建增殖站管理运行机构,配备专业结构完善、人员数量合理的管理运行团队,定期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7)根据现行国家政策,在生产过程中办理好捕捞证、水生野生动物(省级以上)驯养繁殖许可证、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并按照委托方要求组织进行放流活动,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放流过程中做好物种鉴定报告、疫病检疫报告、公证、渔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为环保验收做好相关证明文件。

(8)按照委托人要求,建立建全增殖站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制定增殖站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台账及设备技术规程,全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9)每年对增殖放流鱼类数量、存活情况、生长状况、年龄组成、性腺发育状况及遗传多样性等方面进行监测,应提前向地方环保、渔业部门进行报备,办理相关捕捞手续。结合监测结果,对现有增殖放流方案进行评估和改进。

(10)配合委托人开展流域监测、站内参观检查和环保验收工作。

(11)负责李家峡水电站厚唇裸重唇鱼、黄河裸裂尻鱼、花斑裸鲤、极边扁咽齿鱼、骨唇黄河鱼、拟鲶高原鳅、刺鮈的过鱼,其他土著鱼类作为兼顾过鱼对象。

(12)集运鱼系统完成过鱼指标:从水库下游(集诱鱼系统)捕捞至上游库区进行放流,花斑裸鲤和刺鮈上行过鱼规模每年最少500尾,其他主要鱼类的规模不设限,以300尾/年/种作为参考指标。每年4-6月,每日进行1次鱼类集鱼、转运、放流工作。

(13)集运鱼系统的运行:

运行期为每年4月-6月,共3个月。工作内容包括:①集运鱼系统运行;②对集鱼捕获的鱼类进行观察、分拣;③开展集运鱼生产运行工作记录、过鱼信息记录;④运行期间,每月提交月运行总结报告,运行结束后,每年提交集运鱼系统年度运行总结报告;⑤每年非运行期间,对集鱼设施进行清扫;⑥修编完善运行管理技术规程。

1.2.2.2B包苏只水电站

(1)负责苏只水电站花斑裸鲤、黄河裸裂尻、厚唇裸重唇等土著鱼类的繁育工作,并完成2025、2026、2027三个年度84万尾(28万尾/年)的放流任务。其中,每年须对放流总数10%的鱼苗进行荧光标记放流。

(2)负责亲鱼采集与运输、亲鱼驯养与培育、人工催产繁殖与孵化、苗种培育、饵料培育、鱼病防治和放流等方面工作。

(3)做好鱼类增殖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循环水系统高效安全养殖。

(4)组建增殖站管理运行机构,配备专业结构完善、人员数量合理的管理运行团队,定期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5)根据现行国家政策,在生产过程中办理好捕捞证、水生野生动物(省级以上)驯养繁殖许可证、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并在放流过程中做好物种鉴定报告、疫病检疫报告、公证、渔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为环保验收做好相关证明文件。

(6)按照委托人要求,建立建全增殖站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制定增殖站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台账及设备技术规程,全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7)每年对增殖放流数量、存活情况、生长状况、年龄组成、性腺发育状况及遗传多样性等方面进行监测,并结合监测结果,组织开展行业内专家评审,编制监测报告及评审报告,并及时向地方环保、渔业等部门进行报备,对现有增殖放流方案进行评估和改进。

(8)配合业主开展流域监测、站内参观检查和环保验收工作。

1.2.2.3C包纳子峡水电站

(1)负责纳子峡水电站花斑裸鲤、黄河裸裂尻鱼、厚唇裸重唇鱼和拟鲇高原鳅等土著鱼类的繁育工作,并完成2025-2027三个年度纳子峡水电站15万尾(平均5万尾/年)及大通河下游五站7.5万尾(平均2.5万尾/年)的放流任务。每年须对放流总数10%的鱼苗进行荧光标记放流。

(2)负责各站亲鱼采集与运输、亲鱼驯养与培育、人工催产繁殖与孵化、苗种培育、饵料培育、鱼病防治和放流等方面工作。

(3)负责在每年10月份期间将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亲鱼全部运至苏只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养殖越冬,次年4月份期间将完成越冬的亲鱼由苏只水电站鱼类增殖站转运至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开展下一阶段鱼类增殖繁育等工作(纳子峡人员及亲鱼一同撤往苏只,在苏只负责纳子峡亲鱼的正常培育养殖工作)。

(4)做好鱼类增殖站内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稳定运行,完善站内循环水设备,实现循环水系统高效安全养殖。

(5)组建增殖站管理运行机构,配备专业结构完善、人员数量合理的管理运行团队,定期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根据现行国家政策,在生产过程中办理好捕捞证、水生野生动物(省级以上)驯养繁殖许可证、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并在放流过程中做好物种鉴定报告、疫病检疫报告、公证、渔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为环保验收做好相关证明文件。

(7)按照各委托人要求,建立建全增殖站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制定增殖站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台账及设备技术规程,全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8)每年对纳子峡及大通河下游其他五站增殖放流数量、存活情况、生长状况、年龄组成等方面进行监测并结合监测结果,组织开展行业内专家评审,编制监测报告及评审报告,并及时向地方环保、渔业等部门进行报备,对现有增殖放流方案进行评估和改进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

A包: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李家峡水电站

B包: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甘都镇苏只水电站

C包:青海省门源县皇城乡纳子峡水电站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A包: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3年3个月(即2024年10月1日~2027年12月31日,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四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年度合同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2026、2027)年1月1日~2025(2026、2027)年12月31日。

B包、C包: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日,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年度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2025(2026、2027)年1月1日~2025(2026、2027)年12月31日。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生活、办公及其他便利条件

1.2.4.1A包:李家峡水电站

李家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为受托人可提供生活、办公所需的相关住房和场所。包含:办公室、宿舍、卫生间、淋浴间、更衣间,水电暖齐全。(所有房间内办公、生活设备、设施须自行配备,不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委托人提供的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其资产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在使用过程中务必珍惜和爱护,若发生损坏,受托人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1)李家峡水电站增殖放流站内设置有办公用房、生产车间、科研用房、室外养殖池、环形科研跑道系统、污水处理设备等。站内养殖设施情况详见表1-1。

表1-1李家峡增殖放流站养殖设施配置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水面面积

备注

1

培育池

16.2m×3.45m×2.4m

10套

279.45m²

室外

2

环形跑道

/

1套

194.4m²

室外

3

苗种锻炼池

6m×1m×0.8m

3套

18m²

室内

4

苗种隔离池

φ1m×1m

16套

12.56m²

室内

5

亲鱼隔离池

φ2m×1m

21套

65.94m²

室内

6

孵化池

6m×0.6m×0.35m

2套

7.2m²

室内

7

孵化瓶

φ160mm×500mm

40套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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