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智能化洁净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SG0100G24081
招标编号:HTCL-ZB-246087
1.招标条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智能化洁净生产基地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智能化洁净生产基地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香坊区三大动力路345号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在原厂区内现有动装厂房西侧,将现有铁路线、毛坯二站、贵金属屑库、分厂生活间等拆除后,贴建一座156米长、30米宽,其中包含配备中央空调及净化系统的面积约为1000㎡单层洁净度为九级的洁净车间,最大吊车额定起重量为75T。新建建筑总面积为6725.78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为3929.47平方米,三层配套辅房面积为2796.54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为4825.20平方米。
新建洁净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戊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轨顶标高为16.0米,厂房为24米高单跨单层厂房,柱距6米,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与原厂房贴建部位6米范围内为配套辅房,层数三层,层高均为4.5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总工期:1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重点智能化洁净生产基地厂房建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新建建筑总面积为6725.78平方米。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9363387.3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中型),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自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日期如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9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评标方法为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发布。
9.其他9.1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345号
联系人:赵欣
电话:0451-8295304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电话:0451-82375252
联系人:李瑞、温智伟
电子邮件:226541938@qq.com
日期:2024年6月12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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