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龙吟溪涧建设工程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新发改审{2024}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诗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浙天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1552.31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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