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就龙湾总溪院污染源治理工程(一期)生态影响评价报告进行竞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竞价范围
1.建设地点:新化县琅塘镇长新村总溪院。
2.项目总投资:451.75万元
3.项目概况:(一)在龙湾湿地公园总溪院界碑外约15米处建成重力式溢流坝,一方面通过该坝有效调控区域内水流,维持湿地水位稳定,为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坚实的水资源调控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拦水坝拦截上游村庄轻度污水,并将其引入人工湿地进行处理,有效治理总溪院片区的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使上游来水(轻度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I类标准,其中总氮(TN)指标控制在≤1.5。(二)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在龙湾湿地公园总溪院界碑外15米处新建一座拦水坝,设计为重力式溢流坝,坝体长21.88m,宽2.01m,高3.6m;建设1处表面流人工生态湿地水质净化系统:拟在长新村水体修建二级人工湿地,配置植物为芦苇、荷花、黑藻、菹草,二级人工湿地面积约141365.8㎡(约合212.05亩)。
4.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实地调查工程影响评价区现状;收集湿地公园基础资料;编制影响评价报告;负责报告评审及其他协调工作;协调报批工作。方案编制成果真实有效,能够通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能为后续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技术规范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相互配合工作,提供便利。未按要求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5.竞价范围:新化县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龙湾湿地总溪院污染源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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