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供热备用生物质气化燃气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X-2025-1181
项目名称: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供热备用生物质气化燃气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利用阜南公司现有的1台生物质气化炉(燃气最大流量为8500mm3/h,燃气热值900-1300kcal/m3),新增1台15t/h生物质气化燃气蒸汽锅炉。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
投标人负责承担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供热备用生物质气化燃气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设备监造、催交、运输、保管)、土建施工、保护性拆卸施工、安装施工、检验、调试、试运行、消缺、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通过机组72+24小时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热力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数字化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通风冷却系统、天然气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排污系统、减温减压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2)本项目工程详细设计、优化和设计变更,出具施工图、竣工图等。
(3)本项目原机组保护性拆卸施工并运输至厂区指定位置,利旧设备、设施、管线的保护等。
(4)本项目满足工程需要所具备的工程勘察、场地强夯处理、地基桩基工程等。
(5)本项目范围涉及的厂区市政、绿化、道路、划线、路灯等。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720600元(含增值税),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0000元(含6%增值税),设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320600元(含13%增值税),建安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00000元(含9%增值税)。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113136.5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88679.25元(不含6%增值税),设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823539.82元(不含13%增值税),建安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00917.43元(不含9%增值税)。
计划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个日历日完成,其中设计工期15个日历日,设备制造工期45个日历日,施工、安装、调试工期30个日历日。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安徽省、阜阳市有关工程建设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如不一致,按从严要求执行),且不得低于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特定资格要求并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承担施工任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指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3 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2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接过至少1个国内10t/h及以上生物质气化燃气蒸汽锅炉设计、采购、安装项目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4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指联合体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以下任一资格:
①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②热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得互相兼任。
(2)拟派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人员,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人员。
(3)所有职称与资格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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