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病理科通风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439-2025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274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病理科通风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00(万元)
6、最高限价:89.920877(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病理科通风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将取材室及细胞室排风系统进行独立,在同层电梯厅吊顶上方安装排风设备、空气净化系统及其相关附件,在取材室安装空气质控系统,满足病理相关规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行业分类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新证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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