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1#、2#焦炉及配套煤气净化系统大修洗涤工序混合液处理设备完善项目采购公告(二次)--竞价采购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 焦化厂 1#、2#焦炉及配套煤气净化系统大修洗涤工序混合液处理设备完善项目 已由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洗涤工序混合液处理设备内钢板网、不锈钢填料、塔盘及塔内其它部件因长期使用损坏严重,严重影响荒煤气中氨的洗涤效果,急需处理完善,保证荒煤气处理效果。 2.2 采购范围 : 洗涤工序混合液处理设备填料更换 , 塔高 31.5 米,拆除旧 12 层钢板网填料 232 块、 6 层旧钢分布器、 6 层钢塔盘共 288 块,人工清理塔内及 8 层钢板网焦油 20 吨,地面 1:3 掺煤粉共计 60 吨。安装新 8 层钢板网和不锈钢填料 47m 3,安装 6 层塔盘、分布器及塔内件。 2.3 采购 模式 : 竞价采购。 2.4工期 : 2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 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签订日期页、买卖双方盖章页)。 3.1.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 2024 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内容齐全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主要人员要求: 配备齐全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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